第8版:信息联播

重磅!农药“一证一品”政策明年起实施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25号发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标注有关事项),宣告农药“一证一品”政策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告内容中明确指出:同一登记证号的农药产品应当标注同样的商标,委托加工、分装的产品不得标注受托人的商标。
  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司)、法规负责人解读表示:具体而言,在符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前提下,同一登记证号的农药产品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标注一个或多个商标,但必须保持市场销售的同一登记证号的农药产品标注商标的一致性。
  另外,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禁止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但是实践中,一些企业以委托加工、分装之名行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之实,在委托加工、分装的农药产品标签标注受托人商标,不仅违背委托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也会误导农民群众。
  针对上述问题公告明确委托加工、分装的产品不得标注受托人的商标,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选择权等权益。

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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