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鑫)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自然村、行政村保洁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可持续运行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新格局。
《意见》围绕保洁队伍建设、垃圾分类治理、收运体系运行管理、常态化监督及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在强化农村保洁队伍建设方面,各地需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地域环境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市场化服务、乡村公益性岗位等保洁方式,科学合理配置清扫保洁人员。同时要求落实长效保洁制度,建立农村保洁人员用工台账,并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监督的积极性。
针对垃圾分类治理,《意见》提出要以源头减量为重点,有效降低系统运营成本。我省将大力推广农村垃圾“四分法”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合理配置分类收集亭(房),推广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制度,鼓励居民将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并兑换生活必需品,增强村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与获得感。
在收运体系运行管理方面,《意见》要求补齐收运环节设施设备短板,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管护机制,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的管护责任体系。同时,不断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率与专业化水平。
为持续深化农村垃圾治理,《意见》明确要建立“日常排查+专项整治+群众监督”的常态化巡查监督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治。通过统筹城乡垃圾整治一体化,着力解决城市生活垃圾“上山下乡”“垃圾围村”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农村环境安全与村容整洁。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工作。全省将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将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协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此次《意见》的出台,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旨在不断巩固和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全面提升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政策的实施将推动我省农村人居环境从“整治”走向“提质”,为建设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