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在晚上看书,因为夜晚的安静,可以将城市的喧嚣与霓虹全部隔绝在外,让我一个人可以静静地阅读、思考。
书桌上的台灯,已经用了三十多年,还是自己刚毕业那阵子买的,灯罩早已泛黄,还有一层永远擦不掉的渍。
刚毕业那时在灯下读书,一坐就是半宿,第二天照样精神。现在可真不行了,看一个钟头,眼睛就发涩,得起来走走,喝口水,看看天,再坐下来,才能看一会儿,或者写一会儿。
书桌上摆着的,有时候是别人的书,有时候是自己写的校对稿。有些稿子,电脑上看起来太费眼,只好打出来,放大字,一行行认真校对。
昨天晚上快11点时,睡起一觉来的老婆走进来说,你还不睡?每天熬夜上火的,快睡哇,再说这些都是你自己写的,怎么还看这么认真?我说,正因为自己写的,才更怕丢人。
这话半真半假。其实到了这个年纪,对“丢人”这事已经看淡了,主要是写的东西要拿得出手,最起码得过了自己这一关,让大家看着像个东西。年轻时写完一篇小作文或者一首小诗,都要沾沾自喜一番,恨不得拿出来让全天下都知道。现在哪怕是那些出版了的书,就堆在车库里,有时候索书的朋友来问,我才想起来——哦,那本啊,还在车库里呢。
不过,灯下读书的习惯,倒是一直没变。
我老家在农村,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接入电网,最初家家户户用的都是煤油灯,就那么昏黄黄的一点光。我妈在旁边纳鞋底,我就着那点光看借来的《西游记》《三国演义》《故事会》,小心地看着,每次都不忘用牛皮纸给书包个皮,总怕给人家翻烂了,不好交代。
那时候觉得书里的世界真神奇啊,能装下我所有的幻想。书里的世界真大啊,大到能装下我所有的梦。现在书架上应该有上千册书了吧,想读什么都有,但不少书现在还是簇新的,买回来了就随手摆在了那里,鲜少阅读,完全没有了当年那种“偷时间”的劲头。
其实,也不是完全没劲头。前阵子翻出《我与地坛》,史铁生的。这本书年轻时读过,只觉得写得真好。如今五十多岁再读,读到那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忽然鼻子一酸。不是被震撼,是被理解。活了五十多年,见过一些生死,送走过长辈,送走过许多至亲。现在才懂,史铁生不是在讲道理,他是在讲一种很具体的、日复一日地、怎么和“活着”这件事相处下去的办法。
灯下读书,其实读到最后,读的都是自己。年轻时候读李白,觉得“天生我材必有用”是豪情。现在再读,读出他那一辈子没被重用、到老还在漂泊的辛酸。苏轼的“一蓑烟雨任平生”,以前觉得是豁达,现在觉得那是被雨淋透了之后,索性不跑了,慢慢走——反正也跑不过雨。
这些变化,不是书上印的,是日子给的。有时候半夜醒来,睡不着,就开灯随便抽一本书。不一定是名著,有时候是别人送自己的书,也有自己赶会时在书摊上买的。读几句,心就静了。灯下的光很窄,刚好够照亮眼前这一页。世界缩小到只剩文字和我,反而觉得踏实。
前几年整理旧稿,翻出二十多岁写的第一篇散文,写在方格稿纸上的,钢笔字歪歪扭扭,到处是涂改的墨疙瘩。那时候没有电脑,写错了就划掉,在旁边补。弄得一张纸上密密麻麻,乱七八糟。
我看了半天,笑了。
写得真幼稚,但那股子不管不顾的劲儿,现在没了。也不是没了,是换了种方式。现在写得慢,一个字一个字地磨。有时候一下午写不出一千字,坐在灯下发呆。稿纸换成了文档,钢笔换成了键盘,但灯还是那盏灯。它知道我在这张桌上哭过、笑过、骂过自己为什么写不出来,也在这张桌上,把最后一个句号敲下去的时候,长长地舒一口气。
灯下的书香,现在闻不到了。
人们都热衷于看短剧,刷短视频,欣赏手机上的快餐文化,读纸质书的人少了。而那些新书的油墨味也似乎较以前淡了,旧书又有一股霉味。但我清楚,书本的那种“香”,本来就不是鼻子闻的。是心里的一种妥帖。
家里书架最右边,摆着自己前年以来新出版的那三本书。有小说,有散文,有诗词。三本书挤在一起,崭新得有点晃眼。偶尔抽出来翻翻,不是为了看自己写得怎么样,而是想看看——当年那个在灯下吭哧吭哧写字的人,他到底在想什么。
有时候能想起来,有时候想不起来。想不起来的就算了。反正新的字,还在写。
灯还亮着。
郝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