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太原市2022年度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公布,提出将通过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双轮驱动,进一步构建太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努力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的基本准则。近年来,太原市大胆创新、勇于探索,不断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通过着力构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联合奖惩机制,在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惩戒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防止信用惩戒泛化滥用和惩戒措施扩大化。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广泛应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或者信用报告等,大力营造讲诚信光荣、失信者可耻的浓厚氛围,“诚信太原”建设成效显著。
毫无疑问,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一方面,要强化信用监管。在完善法律规范、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构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进一步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要坚决依法依规惩治。另一方面,要创新信用服务。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优化信用查询服务、推进信用风险预警等。通过宽严相济、放管互促,推进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共同发力,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撰稿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