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政法

洪洞:“223”举措让责任考核见实效

  洪洞县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采取“223”工作举措,对症施策,推进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落实见效。
  瞄准“两个靶向”,突出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坚持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实现“考准事”与“识准人”有效贯通。发动“两个引擎”,充分发挥县考核办主导与职能部门主体作用。开出“三剂药方”,在考核方式上,跟踪了解考核指标任务进展,精准掌握干部履责情况;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县级领导评价、两代表一委员评价、乡镇和县直单位互相评价、本单位内部测评和网上社会评价等5项测评方式,确保结果客观全面;在结果运用上,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硬挂钩。

闫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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