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既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痛点和难点,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彻底消除城乡差距才能真正实现城乡区域均衡协调发展。实现城乡区域均衡发展是不能一蹴而就的,要充分认识到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长期性、动态性和相对性,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因时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能只就乡村论乡村,更要从全国一盘棋的角度,促进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真正实现与城市的均衡协调发展。
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走好城乡融合均衡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首先就要将城市与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推动城乡要素、产业、居民、社会和生态等的全面融合,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工农城乡共建共享。农村要充分发挥资源、生态、人力等优势,主动与城市做好融合。政府层面上则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都市落户定居,也让向往田园生活的市民能在农村享有一席之地,既提高农民工的城市社会融合度,也促进市民深入田间生活,无论市民还是农民都享受同样的公园、医疗、养老、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且在城乡间能够自由流动,保障城乡居民各自权益。
完善帮扶协作机制,增强乡村振兴强大合力。要大力推动乡村建设与现代都市深度融合,不断完善横向纵向帮扶协作机制,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稳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要以工业优势带动农业发展,让工业经济、城市发展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在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间找到契合点,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互通互动。在乡村建设中,不断引入城市先进适用技术和经验,加强城乡交流合作。既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引领作用,更要增强农民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要通过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引导和扶持,增强广大农民对乡村振兴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形成政府顶层设计,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社会各界合力帮扶的乡村振兴强大合力,从而从根本上提升乡村建设效能。
建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城市定位深度融合,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推动形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要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农业强国建设。乡村振兴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投入,要健全城市工商资本下乡服务体系,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要培育一批高素质农民,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大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创业支持力度。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统筹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延伸产业链,增强服务链,提升价值链。要充分利用乡村文化资源、自然资源与红色资源,加强乡村文旅建设,弘扬农耕文明和优良传统,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据《红旗文稿》2023年第10期)
中国农业科学院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王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