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河南等多地对“过马路看手机”最高处罚200元,引发社会热议。
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针对过马路看手机等行为,增加“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宁波并不是第一个针对过马路“低头族”立法的城市,目前已有包括杭州、嘉兴、温州、厦门等城市以及河南省在内的多个地方完成相关立法。其中,厦门于今年3月,就《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数据显示,中国市场2022年拥有超过9.5亿智能手机用户。“低头族”无处不在,马路“低头族”更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2021年,江苏交警发布了一组数据,99%的人知道走路玩手机有危险,但还是有73%的人会这么做。《中国青年报》也曾有调查报告显示,72.2%的受访者有步行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今年5月16日,湖南怀化,凌晨时分,一名男子过马路时,不断接电话、看手机,被一辆疾驰而来的厢式货车撞飞,幸运的是该男子无生命危险。但现实中,过马路“低头族”并不都这么幸运。这种行为还影响到城市交通系统的高效运行,在多个层面制造了麻烦。譬如在兰州曾发生过“女子过马路打电话致三车追尾”的事件,女子却像没事人一样走开了,引发“要不要追责”的争议。
明明属于危险行为,但有些人却有着“法无禁止即可行”的自信。原因在于,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过马路“低头族”暂无相关规定。这就为某些任性者留下了可以在法理之间“擦边”的空当,不利于遏制乱象。对执法部门来说,虽然马路“低头族”隐患多,但在实际惩罚中会面临执法难的问题。
为了补齐法律短板,全国越来越多地方在立法层面发力,对马路“低头族”进行规制和处罚,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斑马线安全管理条例”等,向马路“低头族”说不!这些地方性法规条例,除了对过马路玩手机作出禁止性规定以外,还对过马路玩手机的行为制定了处罚措施。比如厦门市就规定:行人不得在斑马线上坐卧、停留、嬉闹或浏览手持电子设备,违反相关规定,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将被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
城市通行需要平衡效率与安全,参与交通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都会对这一动态系统产生影响。加强交通管理,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对“低头族”,仅有“苦口婆心”的劝说是不够的,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立此类行为的管理规范,提高惩处力度。规范出台的目的不是“罚”,而是唤醒市民的文明通行意识,并能够在长期的执行中形成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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