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乡宁新农苹果专业合作社获“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本报讯 7月12日,记者获悉,经农业农村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8部委联合审定并颁发证书,认定乡宁县新农苹果专业合作社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新农苹果专业合作社由乡宁县供销社于2016年1月入股领办,依托苹果产业,全县上千户农民快速发展。合作社秉持“上向党委看齐、下与农民联合”的办社宗旨,不断拓宽为农服务渠道。成立以来,合作社立足助力苹果产业振兴定位,经营业态涉及“生产托管、科技推广、农资统购、果品购销、农机统配、资金互助、农保代办、劳务中介、物流配送、乡村文旅”十大领域。
  目前,新农苹果专业合作社社员发展到450余人,入股社员达到200余户,年可销售化肥1000余吨、农药3.6吨,农技服务面积500余亩,服务区域覆盖周边6个村委21个自然村;建成省级标准化水果基地1000亩、优质苹果生产园区3000亩。(高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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