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评论

规范旅游服务 遏制乱象更有效

  日前,省文旅厅从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做好旅行社和导游培训工作三方面入手,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和导游执业行为的通知》。
  盛夏又逢暑假,正是旅游旺季,众多游客走出家门、乐享旅途,热门景区游人如织。然而,近来一些导游乱象屡上热搜,引发网友吐槽。前有丽江“黑导游”指责想睡觉的游客“不尊重人”,后有云南某旅行社导游声称“不买东西就让游客下车”。游客原本希望跟团游更便利,导游可提供更详细的景点介绍服务,结果出发后行程却走了样,导游变身导购,一路套路满满。被曝光的导游乱象,得到了当地监管部门的通报处理,有效遏制。同时也给各地提了个醒,必须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和导游执业行为。
  规范旅行社经营是旅游市场治理的关键环节。导游的服务品质,直接关系到群众对旅游业的满意度。要尊重旅游服务发展规律,顺应旅游服务发展趋势,注重发展多样化、优质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大力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持续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找出在导游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认真听取活跃在旅游一线导游的心声,关心激励导游队伍成长。同时,加强导游能力素质培训,充分发挥优秀导游的传、帮、带作用,切实为游客打造高品质旅游服务。

撰稿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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