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党建

全省司法系统优秀党员、太谷区胡村镇调委会主任李洪仲

身残志坚排忧解难

  在晋中市太谷区胡村镇有一道特殊风景线,一位年近六旬老人双腿残疾无法行走,却驾着代步车风雨无阻出现在纠纷现场,化解了一场又一场的矛盾纠纷……
  这位身残志坚的老人,就是太谷区胡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洪仲。多年来,他牢记共产党员的职责和使命,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真心实意为群众解纠纷,让群众的烦心事在基层就能顺畅化解。“作为一名老党员、老调解员,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
  1988年3月,因一次意外事故,李洪仲高位截瘫,在病床上躺了整整18个月。休养一段时间后,他拄着拐杖又来上班。
  重新回到工作岗位,李洪仲拿出了常人不曾有的毅力,忘我地投入到工作中。1998年1月,李洪仲担任胡村镇司法所助理员、司法所所长,开始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工作。面对全新工作,李洪仲从头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丰富调解知识,不断提升自己,成了调解行家里手。
  一年秋季,沙沟村段某的房屋因邻居堆土阻挡排水被淹,李洪仲接到电话后,立即冒雨赶到现场。当时现场已聚集20多人,李洪仲把人员领到村委会进行调解,一直沟通到晚上11时,双方言和,使一场将要激化的矛盾及时化解。还有一年,董村一名电工在架设线路时,突发事故身亡,刚从晋中学习回来的李洪仲得知情况后,迅速介入调解,从早上8时一直到下午6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和当事人家属沟通……最终,李洪仲的真诚耐心感化了双方,促使当事人家属与村委会达成调解协议。
  20多年来,李洪仲尽管行动不便,但遇到突发事件,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遇到疑难纠纷,不分昼夜连续作战,直到成功化解。多年来,李洪仲为村民解答咨询4000多次,接收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0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经他调解的纠纷案件,没有发生过一起因调解不当而导致民转刑案件。
  总有人问他,老李你的工作是什么?他说,我就是给人们讲故事的,用张家的故事为李家调解,再用李家的故事给王家调解。就是这最直白的话,说出了调解工作的最基本方法,“三寸不烂之舌”解“疙瘩”。李洪仲始终认为,调解只是解决基层矛盾的一种手段,光懂法不行,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才是矛盾出现和矛盾调解困难的根本所在,所以只有群众自己懂法才能更好地用法。于是,他一面处理矛盾纠纷,一面将群众普法教育抓在手中,用身边的案子教育身边的群众。同时,围绕胡村镇党委中心工作开展各项调解工作,积极创新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了以“胡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中心和16个行政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网络的工作格局,实现了诉调对接、公调对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消灭在基层。
  真心付出,得到乡亲们认可。“这些年,李主任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用心用情为人民调解纠纷。”胡村镇调委会的同事们说,为了及时替老百姓解答法律问题,李洪仲白天不敢多喝水,就是为了避免上厕所耽误给群众调解。李洪仲摆摆手说道:“我是共产党员,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基层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员则是默默无闻的“守护员”。李洪仲甘守清贫,热心服务,一心扑在调解事业上,带领同事们奔波在全镇各个村落,化解了无数矛盾纠纷,赢得了广泛好评。他先后获得“全省先进司法所长”“先进人民调解员能手”“全省司法系统优秀党员”等荣誉。

闫书敏 张烁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3-09-03期

  • 第2023-09-02期

  • 第2023-09-01期

  • 第2023-08-31期

  • 第2023-08-30期

  • 第2023-08-29期

  • 第2023-08-28期

  • 第2023-08-27期

  • 第2023-08-26期

  • 第2023-08-25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