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财经

“收退”之间 创优政府采购环境

  “原来退付投标保证金都是迷迷糊糊地等,现在有了专人跟进,能不能退、什么时候退,他们给我们操心办。”这是多次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的供应商张曙光,对刚刚结束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项整治行动后,感受到的最直观变化。
  2023年4月起,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梳理近年的投标保证金管理情况,查找问题,对投标保证金管理进行了专项整治。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其实质是为避免投标人出现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签署合同等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可以帮助采购合同有效履行,尤其是需要跟踪大型合同和复杂采购项目时,保证金能够有效地提高采购效率。
  投标保证金制度确保了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但随着时代的变化、科技的进步,原有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显现出收取方式单一、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清退不规范等问题。像张曙光提到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付环节,根据原来的规定“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签订情况退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合同已经签订,在中标公告发布第35日予以退还”,不仅退款不够及时,还衍生出了在合同未签订的情况下提前退还投标保证金、导致采购人合法权益无法保障的新问题。
  这次,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现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修订《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对采购双方超期未签订合同,以及线下签订合同致使中心无法及时获取信息的情况,制定了新流程,不再单纯以时间为限,而是由专人及时跟进项目合同签订情况,确保合同签订后立即退付投标保证金。
  据了解,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至今,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经在43个项目中采用了新流程,涉及参与投标的供应商353家,及时退付投标保证金金额共计8078897元。
  此外,虽然《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多次修订,但并未明确收取的具体方式,而采购文件一般要求使用转账方式缴纳。“移动支付如此方便、普及率这么高,我们也应该紧跟时代做出改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中心已明确多种形式收取投标保证金,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其他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且,积极对接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采购人,配合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完成电子保函遴选,择优选取了银行、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15家电子保函服务供应商,推动电子保函上线运行。
  同时,该中心还推出新规对中小企业的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将其他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由2%降至1%,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交易成本,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通过拓展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优化保证金退付流程等,规范政府采购中投标保证金的一“收”一“退”问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解决了投标保证金管理中长期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既保证了采购项目顺利实施,又维护了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公正、公平、公开的政府采购交易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了经营主体的满意度。

本报记者安晓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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