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学习先进典型 凝聚奋进力量】我省4人入选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本报讯(记者邓伟强)10月10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组成评选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经考核、调整、增选,确定209人为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其中我省4人入选。
  据悉,按照修订后的《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评选和管理使用办法》,最高检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重新评选一次。最高检评选委员会对第二批调研骨干人才过去三年的调研业绩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继续入选第三批调研骨干人才;考核合格的保留参评资格,与新申报人员一并进行打分排名,按照一定比例入选第三批调研骨干人才。第二批调研骨干人才原在库人员261人,因调离、职务调整、考核评比、年龄等原因退出125人,在此基础上,第三批调研骨干人才新增选73人。
  此次评选,我省检察机关入选的4名干警分别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史永升、吴杨泽,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陈长均、陆瑞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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