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要闻

太原中院与6家单位签署协作联动备忘录

司法查控集约化 提高执行效率

  本报讯(记者闫书敏)10月24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太原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6部门联合签署切实解决“执行难”协作联动执行备忘录,旨在进一步提高太原法院查找、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的效率,最大限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太原法院执行案件逐年上升,每年执行案件受理总数占到了全省收案总数的近三分之一。“目前,单靠执行法官个人或团队单打独斗、包案到底的办案模式已跟不上执行案件的增长速度。”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介绍,虽然近2年来,太原两级法院以群众需求为靶向,开展院局长接访,努力化解执行信访难题,开启执行网上立案精准解决“立案难”痛点,开通“执行110”24小时值班攻坚“查人找物难”痼疾,推广“阳光执行”小程序解决“联系难”堵点等,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人民群众面临的执行难题,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
  此次与6家单位签署协作联动执行备忘录,就是要确立集约查控机制、优化查控方式方法,实现司法查控的集约化办理,缓解执行案多人少矛盾,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据介绍,此次深化协作联动执行的具体工作主要涵盖了三方面:一是全市法院涉及6家单位的司法协作事项,在“六城区”(即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范围内的,统一由太原中院前往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社保中心、公积金、不动产、车管所(包括其所辖的六城区下属单位)办理。二是全市法院涉及6家单位的司法协作事项,在“三县一市”(即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范围内的,采取就近办理原则,统一由三县一市法院前往所在地对应单位办理。三是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涉及6家单位的司法协作事项,在六城区范围内,除车辆委托事项直接由迎泽区法院办理,其余委托事项统一由太原中院办理;在“三县一市”范围内的,依然统一由三县一市法院前往所在地对应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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