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促队建,以党建促业务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方山县人民检察院树立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理念,以党建统思想、铸检魂、促业务,努力把党建工作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业务工作发展的质量意识和强劲动力,以高质量党建凝聚人心、强化共识、统领工作、推进业务,全力开创党建与业务同促共赢的新局面。
今年“七一”前夕,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永明以《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谱写方山检察工作现代化新篇章》为题,给全院干警讲授了一堂主题鲜明的专题党课,激励全体干警加强党性修养,永葆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样的理论武装在全院形成机制,蔚然成风。
机关党的建设是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方山县人民检察院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在检察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谋融合上下功夫。按照“营造氛围、感性熏陶、凝练特色、全员参与、注重实效”原则,不断丰富创新党员干部学习机制,打通“党组—党支部—党员”学习机制,凝聚党员干警向心力。持续实施“铸魂”工程,大力推进政治、业务融合式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自学、辅导与测试相结合,建成集学习、教育、关怀、管理于一体的“党员活动室”,以“微党课”“微讲座”“微座谈”“主题党日”等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学出忠诚信仰、责任担当、奋进动力。同时,赓续检察红色基因,开展“建功新时代永远跟党走”十个一系列活动,组织党员赴黑茶山“四八”烈士纪念馆,通过党史集中学习月活动,不断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方山县开展“清化收”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现场办公解决一起时隔13年的资产清收纠纷,帮助村集体收回土地398.61亩,收回村集体资金764.89万元,检察院受到吕梁市表彰。史永明说,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是有机统一的。党建工作抓好了,就能为业务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检察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压紧压实责任,在抓融合上下功夫,以“党建+表率”,引导党员带头攻坚克难。实行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推进机制,让党建助推业务,让业务反哺党建,让表率带头成为每名党员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行动自觉。以“党建+服务”,做实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以“党建+监督”,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公益诉讼部门党员以检察监督有力改善和保护了关乎吕梁市区和中阳县、柳林县50万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的横泉水库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以“党建+未检”,打造未成年人保护联盟,与陕西省检察机关跨省协作,牵头县民政局、教科局等13个部门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形成未成年人多元保护大格局,被吕梁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央视社会与法频道《一线》栏目播出案件办理情况,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予以专题报道。
完善制度机制,让机关党建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动力源。完善机制抓融合,坚持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支部委员带头讲党课,不断提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规范落实抓融合,通过“党组领导支部、支部凝聚党员、党员引领干警”的递进模式,推动党建全面引领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逐步树立全部工作党建导向化和标准化,方山县人民检察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同时,紧紧围绕“育才、管才”方针,突出抓好党员干警引领教育工作,实行“党员传帮带”,让3名优秀老党员同志通过一对一引导、一对一帮带不断提升青年党员争先创优意识。近3年来,共有6名党员干警先后荣获省市县级表彰,有2名党员干警牵头办理的案件和撰写文书获得省级表彰,有1名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分别入选省检察院人才库。在党员干警先锋模范带领下,全院干警立足岗位、踔厉奋进,年度业务考核高质量发展指标迈进吕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
本报记者邓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