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文)11月1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7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副主任谢红、王纯、张志川、吴俊清出席。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起草情况,要求各机构认真做好筹备工作。研究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同意常委会会议于11月28日至30日召开。
会议研究了关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主要审议意见和修改情况,《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的研究意见,《太原市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等7件设区的市报批法规的审议结果,《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研究了《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设区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系联动的意见》《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意见》起草情况,决定以常委会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研究了关于2022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关于全省经营主体提升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研究意见,研究了关于《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关于全省政府债务情况的调研报告,决定印发常委会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关于我省高端装备和传统装备制造业发展提升情况的调研报告,决定将有关情况转省政府及有关单位。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