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评论

做好非遗系统性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山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非遗资源大省,现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82项,居全国前列。如何更好地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笔宝贵资源,进一步彰显非遗连接现代生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坚持制度保护,增强工作合力。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实施了《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山西省促进民间艺术保护传承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非遗保护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当前,面对非遗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新挑战,还需在完善非遗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健全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体系、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精准施策、久久为功。
  坚持活态保护,激发传承活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的文化印记、人民的智慧结晶,推动非遗薪火相传,是做好非遗系统性保护的关键环节。但目前来看,保护传承情况仍不容乐观。从传承主体来看,部分非遗传承面临人才断层、后继乏人的窘境。从传承环境来看,部分非遗项目市场接受度较低、知识产权保护难度较大。因此,要想使非遗处在活态的传承保护之中,就要扎实做好传承人培养工作,以加强非遗学科体系和专业建设为牵引,进一步建立健全体系完备、梯次合理的非遗传承队伍,确保一代代接下来、传下去。
  坚持整体保护,提升工作效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文化现象的整体,非遗的存续和传承与相应的人文环境密不可分。在实践中,我省将非遗及其得以孕育、发展的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保护,扎实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日前,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大会召开,对大力推进全省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工作、加快推动中国文化传承弘扬展示示范区建设作出部署,其中,不断提高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将非遗保护传承与美丽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城市建设结合起来,都是题中之义。
  冯骥才先生曾说,“中国近十万项的非遗项目,怎么样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怎样跟现代的生活融合好,这都是我们的任务。”做好非遗系统性保护,让非遗保护传承在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中不断迸发生命力,才能在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中守护好我们的根和魂。

武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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