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3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成立以来,方山县检察院与方山县公安局相向而行,在既有框架内创新“1+7+N”检警监督协作配合新模式,有效推动侦协办实体化、实质化、实战化运转,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全面保障侦协办的规范化、实质化、长效化运行,方山检警双方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流程,于今年5月会签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关于案件数据信息双向通报共享工作制度》等5项制度,同时,创新提出“1+7+N”模式。“1”指依托侦协办这个沟通交流平台,“7”指公安机关下辖的7个基层派出所,“N”指刑侦、经侦、交警等多个业务部门,实现侦协办对公安办案部门的监督全覆盖,尤其是对基层派出所的监督全覆盖,整体推动形成监督与协作良性互动,让监督制约更有力、协作配合更有效。
“侦协办”强化案件会商,每月召开 一次检警协作案件研讨联席会,公安法制部门对所办理的重大、疑难案件向检察机关发出“邀请提前介入函”,双方在了解案情基础上确定联席会议时间及参加人员范围。今年,9次联席会共研究讨论公安机关办理的故意杀人、性侵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2件,联席会中检察官所提意见均被采纳。同时延伸监督触角,强化监督合力。今年5月方山县检察院与方山县公安局共同对公安机关2020年以来办理的600余件行政案件进行了全部查阅检察,对部分存在认识问题的案件统一了办案标准,就伤害类案件鉴定难的问题达成了共识。对办案中认罪认罚适用、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均通过双方认可的方式得到有效整改,监督合力、监督效果明显。
本报记者邓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