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宣传活动举办

  本报讯(记者范珍)12月4日,省水利厅、吕梁市水利局、汾阳市人民政府在山西省水法治宣传基地(吕梁汾阳市禹门河公园板块)联合举办2023年“国家宪法日”暨《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宣传活动,并为我省水法治宣传基地(吕梁汾阳市禹门河公园板块)揭牌。
  近年来,全省各级水利部门持续推进水法治建设,强化依法治水管水。省水利厅先后推动完成了《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各市也积极开展水利“小切口”立法,截至目前,全省11个市已颁布实施涉水地方性法规27部。
  《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自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黄河保护法河道治理有关要求,明确了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的八种情形,并细化有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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