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健康

更好保障失能参保群众公平享受待遇

  为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更好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国家医保局、财政部12月15日公布《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截至目前,全国49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参保人数约1.7亿人,通过失能等级评估、享受待遇人数累计超200万人。国家高度重视加强评估管理工作,但由于各地基础条件不同,评估工作差异度较大,评估管理规范性不足,亟须形成统一的评估管理办法。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运行的关键环节,评估结论是待遇享受和基金支付的重要依据。《管理办法》明确对开展评估的机构实行定点管理,鼓励支持发展独立的评估机构,细化评估人员职责和应具备基本条件,提出国家制定全国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探索建立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并对评估流程作出规范性要求。
  晋城市是第二批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截至今年2月,累计有1714名失能人员享受到长护险待遇。进一步加强评估管理,有利于立足制度基本保障目标,把好待遇入口关,防范服务滥用,确保资金真正用于需要长期护理的失能人员。相信随着《管理办法》落地实施,将有效健全统一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促进评估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更好保障参保群众公平享受待遇。

撰稿邬帅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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