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创新

我省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本报讯 近日,我省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山西可提名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其中,最高科学技术奖提名数额不超过2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数额总计不超过8人(项),在限额范围内择优提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数量不限,坚持优中选优。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2023年度山西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单位资格范围扩大试点,省属本科高等院校、省属科研院所、省属三甲医院和省属国有企业等科研成果相对较多的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部门提名。(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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