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的报道总是频频见诸报端,相关部门也非常重视,各种清欠、助讨薪的专项行动频出。然而集中性讨薪、清欠,尽管声势浩大,却也始终是被动“救火”之举,对保障薪资执行到位的效果,降低农民工讨薪成本而言,远远不够。
而司法部门通过完善机制、畅通渠道、延伸触角、创新等手段,为农民工织就更加周密、更加及时、更触手可及的法律援助网,这一做法,无疑对帮助农民工更便捷讨薪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也希望,这样的做法能够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并向农民工讨薪前后端延伸,不仅以完善的制度助农民工及时讨薪,更要以创新的机制帮助农民工按时领薪。
比如在前端,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对发生过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更大力度推行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制度,通过减少中间环节,更好地保障农民工权益;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管理,形成联动机制,银行一旦发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不足,能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在后端,则应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使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等。相信通过一系列环环相扣的制度,能更好保障农民工按时领薪。
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