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总工会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提高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和荣誉感,激励更多社会公众关心、参与无偿献血。
《献血法》自1998年施行以来,我国全面建立自愿无偿献血制度,形成政府领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20余年来,我国无偿献血量和献血人次持续增长,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公民无偿捐献。但相较于我国总人口基数而言,献血总量仍显不足。在部分地区,季节性缺血时有发生,还存在激励奖励不完善和执行不到位现象。如为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减免用血费用,此前流程复杂,操作不便。
为进一步肯定和弘扬无偿献血者的奉献行为,《通知》要求做好无偿献血奖励表彰工作,积极探索完善无偿献血者激励措施,加快推动“三免”政策(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落地实施,鼓励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继续推进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工作,鼓励实现献血者“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
血液属临床必需,无偿献血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社会公益事业。相信通过不断落实完善无偿献血者奖励激励措施,让献血者充分感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切实享受到无偿献血政策带来的便利,将有效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吸引更多公众参与到无偿献血事业中来。
邬帅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