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冯军
2023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法院正确指导下,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全力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全年受理案件77.44万件,审执结74.97万件,结案率位居全国前列;人均办案233.34件,同比增长65.65件;平均结案时间53.03天,较全国平均用时少7.89天;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02%,同比上升1.27个百分点,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持续向好,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行动为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注入强劲司法动力。
一、坚守司法之魂,书写筑牢“忠诚与担当”的政治答卷
全省法院自觉把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累计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337期,开展专题研讨交流620次。省高院班子成员赴晋中法院开展“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主题党日活动,坚决铸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人民司法之魂。办好办实诉讼费自动退费、执行案款按时发放两大司法为民实事,办理诉讼费退费7.03亿元,发放执行案款208.26亿元。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诉服质效考核指标保持全国法院前列,万人起诉率全国最低。省高院打造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山西模式”被最高法院评为“十大最具创新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最高法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沿黄九省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在吕梁召开,张军院长作出批示,会议联合签署“山西倡议”。全省法院50个集体、7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表扬。长治市潞州区马厂法庭原庭长韩旭辉同志,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办好一件件百姓身边案,退休前夕突发疾病牺牲在办案途中,用生命深刻诠释了人民法官忠诚担当的政治本色。
二、聚焦服务大局,书写保障“发展与安全”的司法答卷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大局。全省法院全年审结刑事一审案件27639件。严惩颠覆破坏、暴力恐怖、间谍窃密、邪教等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46件。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代县大红才铁矿透水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案件39件,强化安全生产司法保障。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38件,充分彰显党中央及省委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坚强决心。
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一体落实最高法院1号、2号司法建议,协同推进房地产、建筑施工、金融等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设立全省首家金融法庭,发布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依托地方金融风险、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平台推送预警提示1618次。依法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妥善审结商品房买卖、建筑施工领域诉讼案件17021件,有力服务“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倾力服务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促进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全年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4.81万件。省高院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处理朔州某陶瓷特色工艺民营企业股权纠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摆脱困境。对920家企业暂缓适用强制措施,为企业释放资金24.23亿元、土地926.84亩、厂房4.92万平方米,帮扶302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882件。省高院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知识产权进园区暨走基层、惠万家”活动,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省高院与省政府共同召开全省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推进会,积极构建企业破产处置新格局。全省法院审理破产案件79件。晋中市介休法院妥善审理茂胜集团破产重整案,化解债务60多亿元,稳住1000多名职工就业。
依法护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设15个环境资源专业法庭,审结环境资源各类案件4750件。建立河曲黄河湿地、汾河、芦芽山等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忻州、临汾等中院与沿黄流域省份签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推动整体保护和系统治理,奏响新时代司法保护“黄河大合唱”山西乐章。
全力守护我省文化瑰宝。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设立平遥古城和五台山文化保护法庭,建立太行古堡司法保护基地。运城中院建立盐湖生态和文物司法保护基地,加强对盐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传统文化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黄河流域文物古迹、文化遗产等犯罪64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40人。
强化乡村振兴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妥善审结农村土地流转、林权转让、乡村产业发展等涉“三农”案件1920件。运城两级法院在166个农业特色产业镇、行政村设立法官联络站,为市域优势农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
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全省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677件。省高院发布2022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和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促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省法院发布各类典型案例259个,用鲜活案例“以案释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
三、牢记初心使命,书写恪守“人民至上”的为民答卷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全省法院依法审结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09件,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8132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妥善审理各类民生案件39107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家事案件31388件,调撤率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努力守护“小家”和谐、维护“大家”安定。阳泉平定县法院构建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五色分级预警处置机制,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最受欢迎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
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依法妥善审理涉妇女权益保护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针对家庭暴力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78份。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14份,审理抚养权、收养权等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3191件。全省法院4家单位、3名个人被全国妇联表彰为2023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切实兑现胜诉合法权益。纵深推进“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全省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8.75万件,执结28.5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649.88亿元,执行到位率49.6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
优化升级便民诉讼服务。努力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全省法院网上立案19.16万件,电子送达84.88万次,12368诉服热线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33.92万次。忻州中院通过互联网“云审”平台,仅用15分钟远程调解一起原被告分别在海南、广西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真正让诉讼服务“不打烊”、审判执行“零距离”。
着力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全省法院二审开庭率达59.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3.13个百分点。对25起案件当事人予以国家赔偿871.49万元。救助涉案困难当事人1132人,救助总额3110.7万元,同比增长16.89%,用法治保障“弱有所扶”。
做深做细涉法涉诉信访。全省法院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百日行动,认真落实“有信必复”工作要求,办理来信10012件次,期限内答复率达99.89%,位居全国第一。
四、坚持守正创新,书写抓实“公正与效率”的改革答卷
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召开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在街办、社区、乡村等建立法官工作室1572个。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案件27.14万件,调解成功17.3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55.22%、32.43%,诉前调解数量、质量实现双提升。综改示范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纠纷案件,并积极运用司法建议推动物业公司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该案入选最高法院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选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全省法院院庭长办结疑难复杂案件35.88万件,占全部结案的47.86%。全面推行院庭长“阅核制”,压实法律规定的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省高院全年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73次、专业法官会议105次,讨论重大案件633件、重大事项15个,引领推动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突破。
盯紧抓细审判管理。调整优化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全年推送案件督办提示13.16万条,发出通报、月报81期。强化大数据平台应用,案件基本信息合格率、裁判文书规范率、卷宗档案合并可用率位居全国第一。严把“审限管理、发回重审”两大关口,全省法院审限内结案率92.6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84个百分点;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4.41%,同比下降0.72个百分点。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省高院举办线上线下各类培训64期8.27万人次,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技能。组织优秀调研成果、裁判文书和庭审评比,太铁中院审理的某铁路修建合同纠纷案入选第五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
五、勇于自我革命,书写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答卷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省高院出台全面加强全省法院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法院党建工作经验交流暨高质量发展推进会,部署开展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省法院2个集体、2名个人被最高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管院。省高院党组首次与太原、大同、晋中、运城市委政法委联动,对四市中院党组联合开展政治督察与司法巡查,实现“1+1>2”的监督效果。深入推进第二批不能腐制度落实,制定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揽子行动方案,查纠各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对省高院工作报告作出的决议,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3件,办复率100%。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坚强领导、最高法院正确指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委、省检察院以及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监督帮助、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全省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还存在能力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二是诉源治理工作还需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推进;三是一些质效指标与全国先进法院相比仍有差距;四是少数干警作风不端、司法不廉问题仍时有发生,正风肃纪、反腐倡廉工作还需持续发力。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能动司法,狠抓质效提升,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高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坚持和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部署要求,切实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更实举措保障我省高质量发展大局。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行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持续推进轻微犯罪治理。聚焦我省转型发展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推进经济金融、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筑牢美丽山西建设司法屏障。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优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关系群众安居乐业的民生“小案”,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强化执源治理,积极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做实涉诉信访“有信必复”,加强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工作,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四是坚持公正高效司法,以更大作为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深入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做深做实司法建议工作。全面推行“阅核制”,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做实全员绩效考核。一体推进组织管理体系现代化、干警素质现代化、科技手段现代化,积极参与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全力推动司法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更强决心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抓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反腐败斗争在人民法院永远吹冲锋号,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国泰民安,民之所盼。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脚踏实地、锐意进取、敢作善为,促山西经济发展、护三晋百姓平安,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