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民声

警惕假劣年货下乡

  春节是城乡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高峰期,同时也是假冒伪劣商品下乡的“危险期”。近年来,伴随着各地市民的消费水平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觉醒,市场监管也趋于规范化,山寨商品逐渐从城市商超里消失,但是并未彻底从市场上消失,而是下沉到乡镇市场,在农村大集摊位上、乡镇商店里公开售卖,坑骗农村消费者。
  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在农村有市场,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农村商品营业网点相对分散,给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农村群众辨识能力差,往往难以区分真货假货;二是有些人爱贪便宜,不注意看商品质量及保质期;三是农村市场流动性大,不法分子往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消费者即便买到假货,也难以退货、维权。四是相当一部分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明知买了假货,却不知道去投诉,有的想投诉却没有发票缺少证据。五是农村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通。不法商家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有的把变质过期食品送到乡下,有的甚至兜售假烟、假酒等商品,严重侵害了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首先监管打假应跟上。采取主动干预、强化源头治理、严厉打假等措施,对山寨商品进行全面堵截,防范假冒伪劣产品流入乡村。监管部门在全面查处假货之际,也应鼓励品牌厂商自主打假,以达到法律震慑效力,引导商贩诚信守法经营。
  其次对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按照各个环节突出监管重点,对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进行整治。对农村商品经营单位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在农村小商店、小超市建立商品进货验收档案、台账备案制度和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度。
  再次要重视加强农村消费者教育,根据乡村的现实情况,采用多样化、多渠道宣传,帮助农村消费者辨识品牌真伪,培育消费维权观念。比如,现在乡村刷短视频、直播的情况非常普遍,可以制作普法短视频、打假喜剧、直播大集现场打假等,以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将相关法律常识、品牌知识、维权方法等融入其中,让其能够快速接受和吸收,进而树立品牌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冯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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