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8日对外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为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将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通知》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向前回溯,2023年12月份,国务院发布的《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明确,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业内人士认为,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税制安排也是尤为关键的一环。
记者点评:免征印花税将减少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的费用支出,尤其对于大额交易来说,可以显著减少企业的成本负担。同时,降低交易成本,则可促进更多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的发生,这有助于增加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提升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经济活力。
安晓奕编辑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