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激发消费活力】省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护农”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邓伟强)3月15日,省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护农”典型案例,分别是:柴某某、段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陆某某、魏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李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协同推动整治种子销售市场秩序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整治农村“流动餐厅”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这些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助推农资安全和涉农食品安全领域综合治理。其中,检察机关在办理柴某某、段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中,深挖农资“忽悠团”,严厉打击销售“假化肥”犯罪,加强与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衔接配合,守护春耕安全;在办理陆某某、魏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严厉惩治网络销售农资犯罪,民事支持起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办理协同推动整治种子销售市场秩序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合力采取措施规范区域农资市场秩序,通过“惩戒+教育”方式推动行业治理,助推行政监管机制更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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