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早霞
生态修复一般是指运用生物工程、生态工程的技术和方法,通过某种工程措施重建被破坏或退化的生态系统,使得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原有状态或者接近原有状态。“要把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有机统一起来,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求是》杂志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从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出发,对把握好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作出深刻阐述。
治理生态环境,必须遵循自然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生命躯体,有其自身发展演化的客观规律,具有自我调节、自我净化、自我恢复的能力。因此,生态保护修复必须按照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持之以恒推进生态建设”。对于严重透支的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要严格推行禁牧休牧、禁伐限伐、禁渔休渔、休耕轮作;对于水土流失、荒漠化、石漠化等生态退化突出问题,要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修复,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沙则沙、宜荒则荒;对于生态系统受损严重、依靠自身难以恢复的区域,要主动采取科学的人工修复措施,加快生态系统恢复进程。
运用好辩证思维。生态修复是个系统工程,要坚持系统治理、科学治理,处理好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切忌过度依赖甚至滥用人工修复。要认识到,生态保护修复遵循“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分类施策,但“自然恢复为主”不代表放任不管,而是以最小化的人工干预实现目标,对于受到严重破坏的生态系统则需通过人工干预进行生态重建。与此同时,生态保护修复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以提升生态效益为主要目标,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实践证明,生态保护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措施。新时代10年,累计完成防沙治沙2.78亿亩、种草改良6亿亩,实现由“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在世界上率先实现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双减少”;自然保护地和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分别占全国陆域国土面积的18%和30%以上,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4.02%,我国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最快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如今,我国生态空间管控越发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已基本完成,覆盖了全国生物多样性分布的关键区域,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正在加快形成,生态恶化趋势已基本得到遏制,自然生态系统总体稳定向好,青藏高原、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等重点生态区的生态系统质量得到了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