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要闻

临县法院阳光庭审守护黄河安澜

  本报讯(记者闫书敏)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巴歇尔槽总磷出水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生活污水水污染总磷排放浓度,被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罚款41万元。该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近日,临县法院法官公开开庭巡回审理了这起案件,并邀请临县范围内所有涉及污水排放的14家企业旁听该案的庭审活动。
  在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西倡议》签署一周年之际,为加大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释放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的普法宣传效能,临县法院法官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庭审中,主审法官围绕各方当事人陈述总结争议焦点,并就争议焦点展开举证、质证,现场旁听人员认真听取庭审全过程,企业代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近距离了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庭审现场成了鲜活生动的普法课堂,法官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把一次阳光司法变成一场普法教育。
  近年来,临县法院把巡回审判作为守护黄河安澜、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和抓手,下沉审判力量,切实发挥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能动作用,为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筑牢法治屏障,让司法之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之路延伸得更长、更广、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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