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中部城市群

【新视窗】服务和推动产业跨区域转移 他们这样做

  

京津冀:一地、一窗、一网、一套材料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共同制定《京津冀优化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登记实施方案》,将申请迁入、档案移交、变更登记三个环节整合为一个环节,由经营主体往返两地多次跑办,改为向迁入登记机关一次性提交所有申请,两地登记机关内部沟通流转联办,打造“一地申请、资料互认、内部流转、一次办结”的服务新模式,让群众就近办理、“只跑一次”。

长三角:信息实时共享,建立税务一体化机制

  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企业跨省(市)迁移操作规程》,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B级的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在区域内变动需要跨省(市)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上传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即可。企业信息在迁出税务机关和迁入税务机关之间完全共享,推动经营主体迁移高效化、集成化、便利化。如今,上海产业有序转向苏浙皖,江浙产业亦有序向安徽转移,四地产业协同日趋加强。

广东:加大财政支持,引导产业有序转移

  广东省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省财政新增安排一定规模专项资金支持2023年-2027年产业有序转移,通过注入资本金等方式,支持主平台建设,并根据主平台和产业转移合作园区的融资规模,予以适当奖补支持;对产业有序转移工作考核排名靠前的地市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该市政府统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在整合重组原省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基础上,设立省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基金,支持与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合作设立市级产业转移子基金,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卢文艳整理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4-04-23期

  • 第2024-04-22期

  • 第2024-04-21期

  • 第2024-04-20期

  • 第2024-04-19期

  • 第2024-04-18期

  • 第2024-04-17期

  • 第2024-04-16期

  • 第2024-04-15期

  • 第2024-04-14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