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日前发布《山西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适用于住建部门施工许可管理的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等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瞒报、谎报亡人事故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奖励。社会公众及住建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以下统称举报人)应按属地原则逐级进行举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的,举报人可向上一级住建主管部门举报。
《办法》明确,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