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要闻

关于对2023年度省本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88 号),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稳定发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和《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2023年度省级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联网认证。
  一、认证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请登录(山西政务服务网)
  http://www.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进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
  认证业务咨询电话:0351-2889103 2889105
  相关信息登录:www.sxdpf.org.cn(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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