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中部城市群

【专家建言】着力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生态一体化建设

  

韩芸

  山西中部城市群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19个城市群之一,是黄河流域七大城市群之一,是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促进新时代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生态一体化建设是山西中部城市群重点突破的领域之一,也是推动协同发展的着力点。
  区域生态一体化是指区域内的各主体通过特定机制,以最小化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成本,最大化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为目标,通过形成合力,更快更好地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使优良的生态环境为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作用。
  加强顶层设计,打造一体化生态空间布局。围绕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目标要求,以《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规划(2022—2035年)》为总揽,研究编制出台《山西中部城市群生态一体化建设专项规划》,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基础上,对生态保护和产业规划进行统一布局,体现“生态绿色”与“一体化”两个关键,突出区域核心价值,打破行政边界藩篱,形成一批体现融合、共治、共享的集聚政策和创新制度。研究设立生态一体化建设专项推进机制,按功能组建若干专项小组,定期商讨推动生态一体化建设的重大问题、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举措等,积极开展制度合作及跨区域行业联动。加大对山西中部城市群重大生态类项目、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存量低效用地盘活项目、重大功能性项目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
  聚焦绿色发展,构建一体化绿色产业架构。绿色产业兼具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绿色转型的新兴经济形态。应协同推进山西中部城市群绿色产业发展,加强绿色发展源头管控,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绿色一体化转变。协调经济、社会、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目标措施,打造绿色低碳多元共治体系。基于现有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及政策体系,探索整合节能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管理要求,推动形成横向统筹、纵向协调、区域联动的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山西中部城市群各领域绿色低碳试点工作,深化全社会低碳实践,逐步推动区域绿色低碳转型从行政主导向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共治转型,逐步构建区域碳普惠制度。
  加强统筹协调,健全一体化绿色管理体系。重点针对环境管理领域的核心架构,从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监管三个领域优化整合山西中部城市群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协调统一山水林田湖草等主要环境要素功能目标、污染防治机制以及评估考核制度,建立协调高效的一体化环境管理体系。一是统一标准。按照一体化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从共同的环境管理需求出发,研究制定统一的环境监测技术及标准,联合出台一批统一的标准规范,以“一套标准”规范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提升一体化建设品质。针对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等主要领域及监测、监管等板块,重点围绕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生态环境标准,研究编制山西中部城市群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建设规划,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重点行业排放标准统一。二是统一监测。研究探索污染源与环境质量、生态环境建设与绩效、生态损害评估、生态质量气象预报、生态安全气象预警、环境应急响应与快速决策等技术体系,逐渐形成支撑区域共同管理、共同决策的生态环境综合决策支持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一体化综合信息共享体系,依托山西中部城市群“智慧大脑”系统的技术基础,整合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地形、遥感影像等基础地理数据,水生态环境、大气环境质量数据,污染源普查数据等,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三是统一监管。加强执法制度、监管体系、队伍建设、纠错容错机制等领域一体化探索。在山西中部城市群范围内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统一山西中部城市群执法裁量基准,建立案件证据互认、处罚结果互认机制,实现裁定规则的互认、互通。强化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在调查取证和损害评估方面的协调,构建生态环境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
  完善要素保障,建成一体化要素保障体系。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优秀的人才队伍以及正常有序的金融体系是山西中部城市群实现生态一体化建设的关键保障。一是继续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国土绿化行动,合作建设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统一的基于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规划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山西中部城市群各级各类规划成果统筹衔接、管理信息互通共享。二是建立健全山西中部城市群统一的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将教育资源视为一个整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生态一体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积极挖掘现有山西中部城市群科技力量和科研平台潜力,整合政府研究机构、高校和大型企业的研发优势,集中打造生态环境科研创新技术合作平台,建立产学研一体的绿色创新体系。三是充分总结、吸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建设投融资创新机制和绿色金融改革成功经验,大力推广山西中部城市群绿色金融、绿色保险、绿色信贷政策,鼓励和引导低息贴息贷款优先支持区域内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的生态治理市场化平台和生态项目共同投入机制,激发投入生态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作者为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生态文明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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