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文)6月1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安丽、谢红、王纯、张志川出席。
会议研究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议程,要求相关机构抓紧做好准备工作。
会议研究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同意将有关情况转省人民检察院。
会议研究了关于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全省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同意将有关情况转省政府及有关单位。
会议研究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17号代表议案处理情况,同意提请11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研究了开展《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相关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研究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暨环资业务培训班有关情况及全国人大侨务工作、民族工作、涉外立法工作培训班有关情况,要求相关机构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