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要闻

全省学习慈善法培训班举行

  本报讯(记者高建华)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于9月5日正式施行。6月27日至28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暨慈善工作业务培训班”在太原举行。全省民政慈善业务的相关负责人、省市县三级慈善会负责人、公益组织代表、省内高校学者及慈善企业家等10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由省民政厅指导,山西省慈善总会和山西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联合举办,山西省娴院慈善基金会承办。来自北京大学、省委党校、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的业内专家,就慈善法整体框架、最新修改内容、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议题进行讲解,并深入交流探讨慈善组织新要求、慈善事业推广宣传、区域慈善枢纽组织建立、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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