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中部城市群

【新视窗】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今年12月底前,实现川渝两地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将由67项扩增至80项,包括DR33项、CT24项、MR23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将由45项扩展至81项。(摘自7月22日《成都日报》)

卢文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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