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陈安丽带队开展执法检查

  本报讯 7月17日至8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安丽带领执法检查组在太原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市检查《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一行深入企业、基层政务窗口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陈安丽强调,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持续优化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更好地吸引和集聚人才、资金、技术,切实发挥民营经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作用。要持续构建优化营商环境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体系,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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