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小美(化名)的脸部长有黑痣,她来到五寨县某化妆品城祛痣,店家保证20天可以恢复。双方商量好价钱后,店家当场在小美脸上实施点痣祛除术。点痣后,店家还强行向小美推荐其代理的护肤品,称如果不买该护肤品,后期疤痕治疗效果无法保证。无奈,小美只好向店家转账4696元,买了护肤品自行回家涂抹。
一段时间后,小美脸部情况一直没有改善,便前往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就医。经过医生治疗,小美脸上的皮肤逐渐好转痊愈。随后,小美以五寨县某化妆品城店家存在诈骗行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
经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是因五寨县某化妆品城提供的祛痣服务产生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法官表示,小美购买产品的主要目的是祛痣,但根据双方聊天记录可知其并未达到顺利祛痣的效果,表明五寨县某化妆品城提供的服务在小美祛痣这一事实中未实现应有的用途和性能,故其提供的祛痣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
根据双方聊天记录及转账明细显示,小美在祛痣及修复过程中花费8817元且祛痣效果并不显著,并伴随出现其他症状,故小美请求五寨县某化妆品城返还费用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判决,五寨县某化妆品城向小美返还消费支出8817元,并赔偿小美医药费738.3元。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爱美人士,随着医疗美容技术的迅速发展及民众对医疗美容需求度、接受度的日益提高,医疗美容行业发展迅速。作为消费者,做美容项目时需分清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应谨慎、合理地选择具有资质的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才能有效避免“美容变毁容”后果的发生。同时,经营者也应依法合规操作,这样才能使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本报记者闫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