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的重要举措。据悉,山西目前已有373家医疗机构实现检验结果互认,其中包括大医院63家、中等医院301家、检验实验室9家。患者在上述医疗机构做检查时,凡是结果带有“晋HR”标识的均为互认项目,在名单医院就诊时,无需重复检验。
检查检验是医疗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前,患者看同一种病,换一家医院就需要重新进行相关检查检验,既花钱又耗时费力。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可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和诊疗效率,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是基础。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所有的二级公立医院要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调阅。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同时,要建立完善检查检验资料共享平台,促进医疗机构之间有效共享检查检验资料。
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是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底线和根本。有关部门应及时制定和完善统一的技术和质控标准,提高各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检查检验工作质量水平,推进各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项目同质化,确保相关结果准确可靠。对基于患者病情变化等原因确实需要重新检查的,也应客观理性对待,避免“一刀切”。要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在有效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的同时,确保医疗质量安全,让群众就医省心更放心。
撰稿邬帅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