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评论

规范创建示范活动

  近年来,随着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针对性举措越来越多,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减负效果不断彰显。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一些新问题、新动向层出不穷,比如,一些地方创建示范活动过多、过滥,不仅增加了基层工作负担,也助长了形式主义滋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其中之一,就是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通过规范管理,让创建示范活动更加科学高效。
  形式主义之害,在于它割裂了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忽视了工作的本质要求,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在无谓的“面子工程”上。开展创建示范活动,旨在通过创新实践,树立典型标杆,以此引领和带动整体工作的提升。然而,一些地方和部门却“念错了经”,背离了初衷,把创建示范活动当成追求政绩、盲目攀比的“形象工程”,让原本充满生命力的创建示范活动成为基层干部的“不能承受之重”。
  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必须追求实干实绩实效,从根本上铲除形式主义土壤。要立足实际、聚焦问题、注重实效,准确把握创建示范活动定位和要求,根据地方实际需求和资源条件,以务实管用、简便易行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一,聚焦基层痛点难点、群众反映热点堵点问题发力,确保每一项创建活动都能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做到经验好、实效好、可复制、可推广,让创建示范活动成为激发工作热情、营造干事氛围、提升工作成效的助推器。
  创建示范活动关键在“示范”,在活动设置上,凸显“含金量”;在活动考评上,注重“接地气”;在活动规范上,确保“公信力”。要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创建示范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活动成效不佳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防止创建示范活动走形变样。此外,推动创建示范活动的信息公开透明化,及时公布活动进展、成效和评估结果等信息,注重倾听基层与群众意见,确保活动符合群众需求和期望,更好发挥创建示范活动的引领作用。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各地要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切实树立起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让创建示范活动回归初心,让减负成果更加可感可及,让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以好的作风振奋精神、激发斗志、树立形象、赢得民心。

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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