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政法

3.2万名货车司机有了“集体合同”

  9月7日,经过多轮协商,太原市物流货运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穆锦峰代表3.2万余名货车司机,与太原市200余家物流货运企业在《太原市物流货运行业集体合同》上郑重签字,太原市物流货运行业首份集体合同“上路”。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是各级工会组织关心的重点。货运物流行业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货车司机大幅增加,工作方式、用工形式等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货车司机与企业发生纠纷后,维权之路坎坷漫长,急需一份既能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又能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的集体合同作约束和保障。
  一年多来,太原市总工会组织专业律师团队,调研头部物流货运企业及货运平台,召集司机召开座谈会,梳理货车司机权益保障诉求。《太原市物流货运行业集体合同》共16项条款,就货车司机权益保障的有关劳动保险的缴纳、技能培训与企业关怀、安全驾驶三大类诉求达成一致。
  货车司机高强度工作,交通风险大,但普遍缺少职业伤害保障。山西金度生活科技连锁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赵智凯介绍,这份集体合同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货车司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此外应购买雇主责任险及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
  “根据合同规定,我们司机只要缴纳劳动和社会保险、雇主责任险及人身意外险费用,就能享受优先派单的优惠。”货运平台司机代表郑玉红表示,如果在一定期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将为货车司机缴纳商业保险费。
  “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安全培训,并积极组织货车司机参加工会举办的各类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提升货车司机的安全驾驶保障能力。”太原市物流货运行业工会联合会副主席、太原市物流商会荣誉会长王永昌认为,此举打通了货车司机的职业晋升通道。
  太原物流货运行业首份集体合同“上路”,标志着工会在推动物流货运行业企业规范用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杨文俊 贺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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