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税务局、中国电信山西省分公司、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联合举办山西省第三届“山西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启动仪式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第三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安排,日前,省市场监管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税务局、中国电信山西省分公司、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联合举办了山西省第三届“山西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简要介绍了国家延续实施的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减轻税费负担、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创新创业、重点群体创业等4方面50项。同时,介绍了服务月期间全省税务系统的主要措施做法:一是精准精细宣传辅导。通过线上培训、专题宣讲、“点对点”辅导等方式开展税费政策培训辅导;二是提速提效诉求响应。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征纳互动服务等渠道,广泛收集并及时响应个体工商户办税缴费诉求,并邀请个体工商户代表参加“税费服务体验师”活动;三是聚心聚力助推发展。为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且符合法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税费咨询、业务辅导、风险提示、跨区通办等便利化服务举措,助力个体工商户升级转型、稳健发展。
启动仪式在太原万达广场(龙湖店)设置主会场,在大同市、运城市设置分会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税务局等5家单位在主会场设置宣传台,进行相关优惠政策宣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优惠政策合辑
一、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优惠内容: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个体工商户(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二、重点群体创业税费优惠政策
优惠内容: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从事个体经营,并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以下人员:
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
优惠内容: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
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税收优惠政策
优惠内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并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
特别提醒: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五、随军家属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优惠内容: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了税务登记证的。
特别提醒: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但税务部门应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