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该厅通过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公开内容、完善系统功能、加强培训指导、开展专项检查等多举措进一步提升部门决算公开质效,助力打造“阳光透明”财政。
省财政厅明确省直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双公开”形式、时间要求和职责分工,压实厅内相关处室和部门单位责任。加强对市县指导,督促本级部门单位及时、准确、完整公开决算,并要求市县加强基层舆情监测分析,积极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同时,省财政厅优化公开报告结构,加强与预算管理一体化衔接,增设“预决算公开单位比对”和“自主公开网址填报”查询功能,助力“应公开尽公开”和“双公开”要求落实落细。利用“一月一培训”机制,开展常态化指导,保障决算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以“边核边改、立行立改”为原则,开展年度决算公开核查,并将核查整改情况纳入省直部门预算管理考核和省对市县财政管理工作考核,确保问题整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
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