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家事,更是国事。”11月1日出版的第21期《求是》杂志刊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在这篇重要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新时代就业工作成就和经验,分析当前就业形势和面临的突出问题,系统阐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的根本举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本期文萃版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探讨,以飨读者。
——编者
深刻把握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点任务
中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牢牢把握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新定位新使命,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服务精准、管理科学的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新成效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强化就业优先,着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巩固我们党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举措。强化宏观调控就业优先导向,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时,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优先目标、作为民生大事公开承诺,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导落实。强化产业发展协同,将扩大就业作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出发点,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各方面政策协同,围绕先进制造、养老服务、水利工程、夜间经济等,挖掘经济增长点,培育就业新动能。强化经营主体支持,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优惠、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促进就业提质扩容。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在制定实施重大产业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时,将对就业的影响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推动经济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
提高劳动者素质,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是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建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机制,根据社会需要、产业需求、职业开发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提高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的匹配度,实现技能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有机衔接。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加强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培养使用主体作用,指导企业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国家资历框架,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动态发布技能人才薪酬价位信息,引导企业逐步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新时代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突出重点群体,着力完善就业支持政策。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最终都要体现到就业群体上,重点群体稳,则就业大局稳。以鼓励成长成才为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完善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培训升学等政策,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加大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促进尽早就业、融入社会。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契机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健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务协作和权益维护机制,大力发展劳务品牌,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常态化,防止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以促进再就业为目标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加大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完善及时发现、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制度,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促进均衡可及,着力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是落实就业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支撑。完善覆盖全民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坚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完善服务清单,强化常住地、就业地服务责任,推动就业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广覆盖、用人主体广惠及、就业创业全贯通。夯实基层导向的就业公共服务基础,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规范建设零工市场,推动就业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推行数字赋能的就业公共服务模式,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广数字赋能、实地摸排、精准服务的模式,强化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能和劳动力市场匹配效率。
提升治理能力,着力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应有之义,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基础。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争议处理、行政指导和监察执法,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制度,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劳动者合理流动机制,保障平等就业权利,坚决纠正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健全就业歧视救济机制,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完善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重点监测及时预警,密切关注就业失业、市场用工等变化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完善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的政策储备,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据《求是》2024年第21期)
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王全兴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党和国家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两项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宝贵经验之一。深入认识和理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这一主题,具有重要意义。
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是一项重大和长期的系统工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其中具有重要地位。首先,从就业形式看:较之无劳动关系的就业,有劳动关系的就业因具有受到劳动法保护、稳定性较强、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并承担经营(用工)风险、便于劳动力供求双方协商协调等特点和优势,处于主流地位。评估和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就业状况,应当将有劳动关系的就业作为主要对象。即是否高质量充分就业,主要看有劳动关系的就业。其次,从就业促进机制的阶段看:就业促进机制贯穿于就业前、就业中和就业后的全过程,就业质量和充分度主要体现于就业中阶段,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尤其是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实现。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主要作用于就业中阶段的劳动关系运行。再次,从责任主体看:政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主要是促进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岗位和劳动条件。就业扩容提质的责任落实于企业,劳动者就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直接来自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就是把党政力量、群团力量、社会力量和企业力量统一起来,通过企业和职工参与并调动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就业质量和充分度。最后,从实践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通过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制、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劳动关系和谐的宏观局面,有效促进了就业质量和充分度的提升。
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就业质量和充分度,虽然取得诸多成就,但也面临挑战和压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要求。具体体现在:一方面,扩大就业容量,实现充分就业。另一方面,在充分就业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就业。就业既要充分又要高质量,提高就业质量不得以降低就业充分度为代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当以整体上提高劳动者权益保护水平为目标。其一,更加重视提高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护水平。其二,将劳动者各项权益,财产权益与人身人格权益,生存权益和发展权益,逐步纳入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作用范围。其三,优化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
基于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着力点。(一)健全劳动法体系。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须以法治为引领、规范和保障。(二)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支撑。一是扩大集体协商和职工民主管理的事项范围和覆盖范围。二是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领导体系,完善三方机制职责任务分工、协商议事规则、支撑保障措施。三是提升基层协调劳动关系能力水平,加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和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畅通协调劳动关系“最后一公里”。(三)完善劳动关系治理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劳动关系不和谐因素,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任务,应当以持续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有效治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求职陷阱等乱象为要务。为应对实践中工作人员供不应求的矛盾,应当从素质和技能培养、人岗匹配、业绩考核、充实基层等方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劳动保障监察机制既要监察劳动关系运行,还要监察人力资源市场运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的完善,应当以健全多元化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机制为取向,确保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既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又相互协调和有序衔接,从整体上提高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效能。(四)完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因其规模较大且去劳动关系化现象较为严重,而成为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盲点和难点。一是适度扩大劳动法保护范围,并分类配置保护手段,从而将非典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覆盖范围。二是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特别立法,补齐法律短板,尤其是分类规范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三是积极吸纳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探索集体协商和劳动者民主管理的新机制。四是创新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机制,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畅通维权渠道。(据2024年10月30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托起广大劳动者“稳稳的幸福”
成磊 牛荣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作出一系列新部署。各地要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练好三项功夫,全力促就业、保民生,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实现以业安人、以业稳人、以业增收,切实托起广大劳动者“稳稳的幸福”。
练好“促”的功夫,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大力推动“好就业”。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是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和重要目标。要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就要把就业当成头等大事来抓,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在各方面工作中,都更加积极地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把促就业保民生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到每一项政策的精细谋划中,每一次行动的精心组织中,每一项服务的精准发力中,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益结合,推动实现财政、金融、投资、产业以及其他经济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相一致,在产业转型升级中促进就业提质升级,切实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将群众就业的“关键小事”办成过硬过细的“民生实事”“民生好事”,推动实现人民群众“好就业”,让他们安其岗、乐其业,不断擦亮高质量发展的民生底色。
练好“破”的功夫,着力破解结构性矛盾,加力实现“就好业”。当前我国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一方面是青年就业压力比较大;另外一方面,制造业存在招工难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制造业一线的技工还是供不应求。针对这种情况,要努力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持续挖掘政策性岗位资源,综合运用就业见习、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政策工具,为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同时,通过税收优惠、稳岗扩岗补贴等,鼓励用人单位增加就业岗位,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技工教育改革,构建定位精准、规模合理、特色鲜明、产教融合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结合实际打造一批叫得响、学得会、可推广的技能培训品牌。同时,创造公平就业环境,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着力破除人力资源供需失衡的问题,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精准匹配、高效配置,使各类劳动者能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加力实现“就好业”。
练好“稳”的功夫,着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多措保障“就业好”。稳就业就是稳民生,稳住重点群体就业就是稳住了就业基本盘。就业争在朝夕,要持续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以真抓的实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既抓协同联动,也抓具体推动,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扎实开展“人才企业行”“招才引智高校行”等活动;深化劳务协作,持续发挥劳务输出工作站、公益性零工市场和村级就业服务点作用,促进农民工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相结合,用心用情做好“家门口”的就业文章;持续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实施就业困难人员“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帮助失业人员和困难人员解决就业和生活等难题;加强对青年人、农民工、退役军人、妇女等群体的就业支持,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强化对老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切实做好就业领域风险隐患防范,确保就业形势持续稳定,让各类群体都能“就业好”,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让“人人都能圆梦、个个皆会出彩、行行都有奔头”成为生动现实。(据2024年10月24日人民论坛网)
统筹兼顾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都阳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这一重要论断明确了高质量充分就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定位,是新时代做好就业工作的根本遵循。
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对就业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从认识的形成过程看,把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不断深化的过程,也是新时代就业理论的重要成果。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就业更加充分”和“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随着就业工作的目标不断迭代升级,党中央为不同时期就业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从实际效果看,城镇就业规模从2012年的37287万人增长到2023年的47032万人,增长了26%。就业质量也有了明显提升。因此,提出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是发展进入更高阶段对就业工作的更高要求。
就业是民生之本。新时代新征程,需要更加深刻地理解就业促进发展的意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题中之义,是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首先,高质量充分就业是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以往人们在理解就业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时,更多强调通过经济增长为就业创造更多岗位。但从长期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每一种生产要素的有效支撑。劳动者是经济关系中最具有能动性的生产要素,对其实现有效配置更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所以,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充分就业。其次,高质量充分就业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依托。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是全要素生产率的大幅提升。从全要素生产率的来源看,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主要依靠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获取全要素生产率。而且,创新活动本身就是以高质量就业为载体的。因此,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角度出发,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离不开高质量充分就业。显然,高质量充分就业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就业量与质的统筹兼顾、协同并进。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扩大就业和在更高水平上提升就业质量始终是并行不悖的发展目标。充分就业是高质量就业的基础。为了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首先需要不遗余力地扩大就业。一方面,要更充分地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要更主动地发挥积极就业政策的作用。要主动应对周期性因素的影响,不断化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利因素。高质量就业是充分就业的升华。实现高质量就业的基础是提升劳动生产率水平。把就业的量与质从并列关系转换为两位一体的关系,既要通过量的合理增长,为稳定就业大局和经济平稳运行创造条件,并在动态调整中实现优化,又要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就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同时,强调坚持就业量与质的统筹兼顾、协同并进,在量的扩大中促进质的提升,以质的提升带动量的增长。
落实好高质量充分就业这一优先发展目标。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统领,不断创新发展方式,优化就业相关政策,及时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首先,要构建就业友好型的发展方式。其次,要落实好就业优先原则,理顺就业与其他发展目标之间的关系,通过发挥政策综合效应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从目前情况看,要特别注意强化对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聚焦。第三,要特别关注正确应对外部因素对劳动力市场平衡的冲击。近年来,外部环境变化产生的偶然和突发性因素对劳动力市场造成的冲击越来越频繁。今后在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策体系中不断丰富政策工具箱,在遭遇外部突发事件时及时化解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的负面冲击,应成为保持劳动力市场稳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考量。第四,要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重要导向,发挥好行业发展的就业带动作用。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要注意把握好发展过程中应用新技术与高质量充分就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方面,技术进步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也是提升就业质量的保证。另一方面,要注意到,颠覆性技术的广泛应用不可避免地对劳动力市场产生冲击。要妥善管理和应对新技术革命产生的创造性破坏,要特别关注新技术应用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所产生的不同效应。要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评估新技术使用的综合效应。运用应对技术变革的成功经验,充分尊重市场机制的配置功能,并通过社会安全网对结构调整中损失就业机会的劳动者给予充分的保障。(据2024年10月28日《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