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着力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劳动最光荣、最崇高、最伟大、最美丽。在劳动的世界里,没有炫目的光芒,只有默默无闻的坚守与奉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公正的体现。
  党的二十大科学把握就业形势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着眼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大部署。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应有之义,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基础,只有劳动权益得到充分实现的就业才是高质量的就业。
  保护劳动者、激发创造力,离不开制度机制保障。要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为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劳动者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更好激发广大劳动群众劳动创造的智慧和力量。
  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以网络平台为媒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量涌现。调查显示,目前全国职工总数4.02亿人左右,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新就业形态具有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灵活性强等特点,不仅在保就业、稳就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对于方便群众生活、促进经济发展也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然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也暴露出许多短板。要优化就业创业服务,积极为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创业培训等服务。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探索适合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着力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提升。
  劳动权益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也是保障劳动者幸福生活的关键因素。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有尊严劳动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效治理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乱象,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尊严、有保障、有发展。比如,我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组织开展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招聘中的违法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权益,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坚决纠正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现象,多措并举做好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劳动者不仅希望能就业,更希望就好业。保障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夯实民生基础的重要保障。要为劳动者创造更为良好的从业环境和更加公平、更有保障、更有前景的发展环境,把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夯实民生之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王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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