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2.13万亿元,同比增长5.3%;跨境电商进出口1.88万亿元,同比增长11.5%,均创历史新高。数字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和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下一步,商务部将深入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第一,加快数字贸易领域标准制订,推动标准国际化。建立健全数字贸易统计监测体系。第二,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的数字贸易领军企业和外向度高、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中小型数字贸易企业,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第三,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鼓励外商扩大数字领域投资。完善数据跨境流动治理体系,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抓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实施工作。第四,积极参与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谈判,积极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进程。
整理:姚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