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学诚同志提出,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操学诚同志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的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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