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要闻

省政协委员牛艳芝建议:制定我省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我省每年产生的煤矸石量十分巨大。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全力推动煤矸石井下充填和煤基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实施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2024年7月,省政府印发《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聚焦我省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历史堆存量大、消纳困难等利用处置问题,提出在源头减量的基础上,拓宽消纳的途径。
  但多年来,煤矸石污染环境情况仍然存在,产生煤矸石的个别企业环境防治主体意识有待加强,对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支持力度仍有空间,向河流、桥涵、道路、林地等偷排煤矸石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建议制定我省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应涉及如下内容:
  制定条例要突出政策激励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目前,煤矸石固体废物还是采用井下回填处置方式为主,成本较高。政府倡导多渠道的治理模式和综合利用方式中,针对综合利用方面的规定还不够具体,政策激励和市场机制并没有有效结合。应通过地方立法,鼓励市场化运作,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保技术的推广,推动煤矸石利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制定条例要明确制定更严格的环保和安全标准,尤其是在分级分质利用过程中,针对可能产生的污染问题设立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和监测要求,确保煤矸石利用不会引发新的环境污染问题。
  制定条例要明确制定我省区域化管理政策,根据我省煤矸石的资源特性和经济需求,实施差异化利用策略。

本报记者郭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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