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燕
智慧养老和养老机器人技术的兴起,为构建新时代智慧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新的机遇。要发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府主导作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养老服务社会参与作用,打造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有爱家庭协同发力的发展机制。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剧,传统的养老服务模式已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智慧养老和养老机器人技术的兴起,为构建新时代智慧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新的机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并提出了“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加快养老科技和信息化发展应用。研究设立养老服务相关国家科技重大项目,重点推动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技术产品研发应用。深化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推广智能化家居和智慧健康产品,探索开展居家养老安全风险预警和防范服务。
众所周知,传统养老主要依赖人工照顾和社区支持,技术应用有限,养老服务效率和质量受到人力资源的限制难以得到改善和提高。而智慧养老通过应用数智化技术对涉老信息自动监测、预警甚至主动处置,因具有能够实现规模效益和协同效益、减少和优化人力资源的使用、降低服务成本等明显优势,所以成为新形势下破解养老难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我国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产业发展格局也逐步清晰,比如大型企业多以打造综合性解决方案为主,中小企业则以开发器械或设备为主,央企国企、保险、地产等多元市场主体也陆续加入。但是,养老服务发展机制仍然不够完善,政府、市场、社会职责定位不够清晰,今后要发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府主导作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养老服务社会参与作用,打造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有爱家庭协同发力的发展机制。
健全养老服务发展机制
应对人口老龄化牵涉面广,利益关系复杂,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工作统筹力度,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
进一步落实政府对智慧养老产业的支持和引导,为智慧养老产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持续推动智慧养老行业规范的制定和完善,包括准入、执业、退出、绩效评估、行业监管等;完善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措施,推进适老化改造,深入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引导老年人树立现代养老理念;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完善部际协同工作机制,指导传统养老机构和服务提供者向智慧养老服务转型,包括技术应用、设备采购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督促各项制度和设施落地。
进一步构建市场化的智慧养老产业生态。选择国家公布的试点示范单位中的优秀企业作为智慧养老行业的领军者,引领带动中小微企业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助推上下游企业协作配合、新建扩能、拓展市场,支持国内养老服务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形成智慧养老成熟的商业模式与产业格局。
进一步规范智慧养老产业市场竞争,推进智慧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市场机制,明确智慧养老产业盈利模式,引导社会和企业开拓发展老年消费市场;在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智慧养老机构运营机制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对智慧养老服务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引导社会机构之间的合理竞争,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市场自治的综合监管机制。
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支持政策,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智慧养老产业具有投资回收期长、收益低和风险高等特点,政府财政性资金仍是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主要支持力量,但财政资金难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更好发挥财政支持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政府可以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减免费用等特殊政策为智慧养老项目和企业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降低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养老产业的初期投入成本以及相关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完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落实相关惠企政策,建立“政府补贴+社会资本引入+家庭支付”的商业运行体系。
创新智慧养老产业融资渠道,拓展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空间。提高金融机构开展智慧养老产业融资授信的积极性,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智慧养老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关注普惠养老再贷款支持领域及发放条件,做好项目储备和要素配置,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目录的老年产品制造企业等,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缩短贷款审批流程;扩大抵质押物接受范围,鼓励商业银行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允许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如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引入保险保障,积极尝试银团贷款、互联网众筹等多元融资方式;引入公益基金形成“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运营补偿机制。
探索企业运营模式,与政府、社会资本等形成合力。发挥轻资产运营优势,尝试建立产业联盟、实现资源共享、提升规模效益,吸引更多对智慧养老行业感兴趣的投资者和合作伙伴,促进智慧养老产业与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智慧养老服务数据平台建设
应用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实现全国基本养老服务信息跨层级互联互通。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依托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在承担兜底保障职能基础上,拓展和强化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应急救助、资源协调等综合功能,统筹推动县域养老服务资源高效利用。
统一建立智慧养老服务数据平台标准。各地必须参照标准建设智慧养老服务数据平台,平台功能包括政府管理决策侧、政府居家养老服务侧、老龄服务门户侧等基本模块,允许扩展建设标准不冲突的其他模块;同时,打通各养老平台之间的连接,切实解决各类智慧养老服务产品和系统标准各不相同、资源浪费严重的问题。
进一步加快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数据收集、整合与分析等关键功能。建立与老年人用户相关的数据库,优化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养老服务需求的能力,明确智慧养老产业的供给和服务方向,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的决策,增强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的匹配度,切实提高智慧养老服务的精准度,形成智慧养老的大数据生态链。
夯实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市场化运营配套机制。要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履行基本养老服务功能的同时开展市场化服务。同时,把智慧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完善智慧养老教育网络,丰富老年精神文化产品供给;完善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相衔接的支撑体系;针对一些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问题,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养老服务相关补贴制度。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本文系2024年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西省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科研专项重大课题“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现状及前景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DJKZXKT202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