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化解基层矛盾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吕梁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引导基层各方力量关口前移,主动参与社会矛盾调解,不仅推动许多矛盾和纠纷获得了实质性化解,而且让群众在参与中感受到了法理与情理的平衡,增强了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汇聚起解决社会问题的强大合力,成为美丽幸福吕梁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
“一站式”调处
提升矛盾调解效能
“来这里解决问题既快捷又舒心,工作人员都非常专业,给出的处理结果很令人信服。”当事人段某在文水县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处理完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后满意地说。年前,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和王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王某眉骨开裂,经交警认定段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但随后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产生了较大分歧,导致问题迟迟难以解决。
后来,案件被移交至文水县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该中心协调交警、医院以及当事双方对事故以及双方的损失进行重新评判,调解员多次登门对当事人面对面释法,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帮助双方理性认识问题。最终,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耐心工作,一桩拖延了将近2个月的纠纷被成功化解。
“这个事情能够这么快解决,最主要的原因是各单位掌握的资源都能够被充分调动和有效运用。”说起此次纠纷的化解过程,负责案件调解工作的调解员张金明深有感触。近年来,为了最大限度推动信访问题的化解,吕梁市委政法委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行动,在吕梁市委政法委搭建的工作体系下,充分融入部门资源、打通信息壁垒,让矛盾调处更加专业化。特别是对一些比较复杂的纠纷,专职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官、公安民警等司法力量第一时间介入,为合法合理公正地解决矛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站式’矛盾调处深化了‘枫桥经验’在基层的应用,特别是司法力量的参与让群众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也树立起遵法懂法用法的理念,为基层治理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吕梁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在总结相关经验时介绍,当前吕梁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定期调度、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强化块统条抓,专班专抓,统筹群防群治力量,使矛盾和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多方参与
形成矛盾化解社会合力
“你和平陆小学的劳动关系应依法确定为劳务合同关系,之前法院在这方面的裁决是没有问题的。你要求学校补发拖欠你的17000多块钱工资并给予一定的补偿,这是合理的,应该得到支持。”汾阳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王瀚东的话音刚落,当事人王某某就激动得鼓起了掌。至此,一桩困扰了汾阳市三泉镇和汾阳市教科局长达12年的信访积案被成功化解。
“这起涉访涉诉信访案件的成功化解要归功于法学会的各位专家,他们非常专业,给出的意见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也为我们明确了善后工作的方向。”三泉镇党委负责同志在参加完现场的调解工作后随即安排相关单位按照专家的指导意见和当事人沟通具体的补偿事宜。
汾阳市在学习实践“枫桥经验”的过程中探索形成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选聘出7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成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对党委政府交办的重大信访积案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进行评查化解,并提出法律意见。去年8月,汾阳市法学会首家镇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在演武镇挂牌成立,真正实现了法治为民“零距离、面对面”。“我们采取的是‘站长吹哨,专家报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团服务的工作模式。这种模式不仅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还能及时组织专业力量提供专业指导,将风险和隐患降到最低。”已经协助专家团队参与过多起信访案件化解的演武镇党委副书记兼演武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站长冯耀玲总结说。
近年来,在吕梁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全市各县(市、区)广泛吸纳网格员、基层干部、综治信息员、平安志愿者以及退休政法干警、律师、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等加入调解员队伍,充实多元调解力量。同时,加强对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员专业知识、法律政策、调解技能的培训,加强社会工作知识培训,有效提高了专兼职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前端预防
诉前调解促进社会和谐
“感谢咱们的调解员,不仅帮我追回了欠款,还节约了许多诉讼成本。”去年年底,当事人曹某将一面表达谢意的锦旗送到了离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
此前,曹某的朋友刘某向他借款14万元做生意,但因种种原因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后迟迟无法兑现。无奈之下,曹某向离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之后,考虑到案件性质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决定先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接手案件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沟通,详细了解了双方的诉求和基本情况,并结合案情制订了调解计划。最终,在经过多轮的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并签字确认。“通过你们的耐心释法和不厌其烦地工作,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愿意积极配合你们的工作,认真履行调解协议。”当事人刘某在签完协议后也表达了对调解工作的支持。
“我们推行诉前调解目的就是要尽可能降低矛盾,实现问题的前端预防。”离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任彩云说。近年来,为了践行“枫桥经验”,吕梁市委政法委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吕梁市委政法委牵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市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财政局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党委领导+人民调解+法院指导+财政保障”的吕梁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模式。
现在吕梁市各基层法院在收到当事人起诉材料后,除依法不适宜调解和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案件外,一律先行调解。为了保障诉前调解的公平公正,吕梁市委政法委还协调相关单位对先行调解的案件范围和负面清单、工作流程、调解期限以及防范虚假诉讼、开展诉前鉴定、诉调灵活对接等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矛盾和纠纷的调解既要考虑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也要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影响,诉前调解不仅有效解决了矛盾,保证了公平正义,同时也在社会关系中设置了一道‘减震器’,有效缓解了矛盾和纠纷,促进了和谐稳定。”吕梁市委政法委负责同志表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着基层治理效能,吕梁市将继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多元调处体系,努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本报记者黄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