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日前联合对外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利用3年时间,夯实金融纠纷调解各项工作基础,拓展金融纠纷调解功能作用,提升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整体效能。
据了解,《意见》内容涵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金融纠纷调解业务。提出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扩大调解服务覆盖面,完善金融纠纷调解服务覆盖网络,拓展线下调解服务渠道,完善优化调解流程,探索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等。
在工作机制方面,《意见》提出,由金融监管总局牵头负责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其他金融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范围和所监管领域消保和投保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在此框架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可结合自身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记者点评:《意见》有助于健全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提高金融领域社会治理水平。通过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优化流程等举措,能使金融纠纷调解更专业高效,为金融市场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促进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安晓奕